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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补招聘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干)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10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全校学生:

  进一步发挥团组织引领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增强学生干部的社会工作能力,培育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形成一支专挂兼相结合、充满生机活力、素质优良的团学干部队伍,经校团委研究,现补招聘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18-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岗位职数

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干)1名。

三、遴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素养好,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集体感、大局观、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青年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4.品学兼优,有担任团学组织、班级学生干部经历,能够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5.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成绩优良。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学院推荐报名和自主报名两种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学院团委择优推荐或学生本人自主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10:00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教务处系统导出的成绩单)电子版发送至cjdxtwzzb@163.com

2.资格审查:校团委依据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考核:主要考核应试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根据报名参加遴选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

4.确定拟任用人选:综合考虑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校团委按照成绩对人选进行排序,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

5.任前公示: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6.任职: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并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三个月,任期一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说明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鼓励和推荐优秀学生报名。

2.兼职辅导员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管理,并接受工作考核。

 

附件:校团委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干)报名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0年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