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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并组建新生团支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8-30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

为做好我校2021级新生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及团籍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2021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新生团支部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

实施对象:全校2021级新生(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一)线上。

根据团中央2021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任务要求,现同步开展新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各学院团委于9月3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生团支部,全体新生9月15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团支部的申请,学院确保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团组织关系线上转入工作。

(二)线下。

1.2020级新生团员入学后,由学院团委收齐团员团籍档案、团员证,核查团员信息,并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填写转入信息、盖章,进行注册。

2.有团籍档案无团员证者,同意转入组织关系。团员证由各学院团委补办,于9月20日前统一到校团委204办公室盖钢印。

3.有团员证而无团籍档案者,同意转入组织关系。该生需自行联系入团时所在学校补办团籍档案,9月30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

4.无团籍档案、无团员证且无组织关系转出证明者,原则上视为非团员。

二、新生团籍档案管理

1.为完善团员档案材料管理制度,各学院团委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后,应对团员档案材料进行归档(与学籍档案一起归档)保存,科学管理,及时填写2021级新生团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学院团委进行汇总存档并于9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cjdxtwzzb@163.com(注:**学院2021级新生团员信息汇总表)。

2.团员证由团员本人持有并保管,如有封存在团籍档案材料内的,请取出。

三、新生团支部及班团委员会组建

根据《长江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办法》(长大发〔2017〕71号)精神,我校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简称“班团一体化”,深入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突出以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班级侧重于基础事务工作,团支部负责思想引领、理论学习、文化建设、团务管理等工作。

(一)班团委员会的组成及任期

团支委和班委会一体运行、协同工作,每个班级团支部设班团干部9名,分别为:团支书兼任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副班长兼安全委员、学习委员、心育委员、宿建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每学年换届选举1次。

(二)团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十八大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

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

3.做好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做好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推动团员参与志愿服务。

4.围绕学生在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组织开展活动,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5.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反映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帮助团员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6.会同班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本班学习、生活、建设等需要学生自主决定的重要事项。

 

联系人:  颜国琼  周小乐

联系电话:0716-8060849

 

附件:长江大学2021级新生团员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