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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2021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 通 知

作者: 时间:2021-05-17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

 为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减少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现象,根据团省委2021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任务要求,现就我校2021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2021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团费收缴

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团省委《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鄂青发〔2017〕10号)文件精神,学生团员每人每月应缴纳团费0.2元,此次收缴2021年1月-6月团费,每人应缴纳1.2元,上缴的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

二、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团员证关系转接

毕业生团员(含本科生、研究生)团费统一收缴至2021年6月,学院团委核实毕业生团员团费收缴情况后办理团员证关系转接手续,团员证由学生本人持有以证明团员身份。因故遗失团员证的团员,根据团员本人意愿,由学院团委统一进行补办。

(二)毕业生团员档案转出工作

电子档案,要完善录入系统的2021年毕业生团员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必填,确保一人一号)。手机号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毕业生团员根据《智慧团建组织关系接转办理操作指南》(附件2)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办理转出程序。纸质档案,档案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转出。

(三)依托“智慧系统”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特别说明

1.对已确定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团员,学院要第一时间、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学院应提前建立“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升学流动团支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尚未创建而滞留我校的升学毕业学生团员、考入我校的2021级研究生团员)、“延迟毕业团支部”以上三种支部属性应标为“混合支部”,并将相应学生团员分别编入对应支部进行集中管理。

3.学院应组织收集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的境外学习研究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统一登记造册备案(附件3)。

4.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智慧团建”系统中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5.如接收单位在“智慧团建”关系转接时有特殊要求等,由学院开具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完成转接工作。

学院团委汇总毕业生团员基本信息,提交《长江大学2021届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学生团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长江大学2021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附件4)。以上手续办理后,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即从我校转出。毕业生团员离校后如果因团员证或团员档案遗失等原因需要证明在校期间团员身份,由所在学院团委直接开具证明。

各学院请于2021年7月5日17:00前将团费收据经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武汉校区团工委),《长江大学2021届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学生团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长江大学2021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团员政治身份认定的重要保障,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毕业学生团员再教育的重要契机、是基层团组织组织力检验的重要途径。各学院必须做到高度重视、有序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学院要成立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专班,健全院、班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班团组织责任,对毕业年级的各支部“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和团员进行培训。要推动将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纳入到学院毕业生离校方案和新生入学教育方案当中。要及时发现、协助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个例问题,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各学院“学社衔接率”100%。

(三)加强督促检查。参照去年惯例,校团委将适时启动“通过完成率”通报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核查和督导。本年度“升学衔接率”“学社衔接率”将同步纳入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结合未完成比率给予相应扣分。


联 系 人:颜国琼  王仲玥

联系电话:0716-8060849  027-69111067

电子信箱:cjdxtwzzb@163.com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学社衔接”工作的操作说明

2.“智慧团建”组织关系接转办理操作指南

3. 长江大学2021届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学生团员信息登记表

4. 长江大学2021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