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全校学生: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发挥团组织引领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增强学生干部的社会工作能力,培育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形成一支专挂兼相结合、充满生机活力、素质优良的团学干部队伍,经校团委研究,拟选聘6名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18-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岗位职数
校团委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干)6名。
三、遴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素养好,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集体感、大局观、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青年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4.品学兼优,有担任团学组织、班级学生干部经历,能够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5.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成绩优良。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学院推荐报名和自主报名两种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学院团委择优推荐或学生本人自主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020年9月6日17:00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教务处系统导出的成绩单)电子版发送至cjdxtwzzb@163.com。申报者报名后可加入遴选工作QQ群(群号:779339517),相关遴选安排将通过此群发布。
(二)资格审查
校团委依据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根据报名参加遴选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确定拟任用人选
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校团委按照综合成绩对人选进行排序,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
(五)任前公示
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六)任职
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并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三个月,任期一年(含试用期)。
五、相关说明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鼓励和推荐优秀学生报名。
2.2019-2020学年招聘的兼职辅导员若有意继续担任兼职辅导员,需要重新参加应聘。
3.兼职辅导员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管理,并接受工作考核。
附件:校团委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干)报名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