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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全市疫情防控先进青年集体和先进青年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10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全校师生:

根据《共青团荆州市委关于开展全市疫情防控先进青年集体和先进青年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包括在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青春力量的联防联控青年志愿者(包括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心理帮扶青年志愿者、青年医务工作者、青年社会组织、青年突击队、优秀共青团组织和团干部及优秀共青团员共6个类别。

其中,青年个人评选条件为:

在战疫工作中冲锋在前、恪尽职守,为我市防疫抗疫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要求为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0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青年集体评选条件为:

在战疫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奉献,服务在一线,以青年为主体的各类社会组织、团队、青年突击队。集体成员中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二、评选内容

1. 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青春力量的联防联控青年志愿者

评选范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联防联控青年志愿者

2.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青春力量的心理帮扶青年志愿者

评选范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各级心理帮扶青年志愿者、集体团队

3.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青春力量的青年医务工作者

评选范围:各级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中参与医疗服务一线工作的青年医务工作者

4.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青春力量的青年社会组织

评选范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各级青年社会组织

5.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青春力量的青年突击队

评选范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各级青年突击队

6.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青春力量的优秀共青团组织和团干部及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范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

三、实施步骤

1. 组织申报阶段:各学院团委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时原则推荐各类先进典型,申报人和集体要如实填写申报表,并附上1500字以内的详细事迹材料。其他单位申报人可直接报至校团委。欢迎报送典型图片、声像资料,请注明活动内容、时间及地点。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于4月12日17:00前发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cjdxtwzzb@163.com

2. 学校审核筛选:由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并对事迹材料进行打磨完善,上报团市委。

3.网络投票阶段:此次评选将以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候选人将通过“青春荆州”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4.表扬通报阶段:团市委拟联合有关部门印发表扬通报文件,并通过市级媒体平台和团属新媒体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各类先进榜样。同时,此次评选工作中推出的优秀青年集体和个人,将作为2020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市委)”、“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团属荣誉的候选对象,予以重点推荐、宣传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实事求是。各学院团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推选工作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要求的高度认真抓好落实,要扩大视野,拓宽渠道,及时完成各类典型事迹材料的申报工作。

2.严肃申报,优中选优。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把关,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重点在疫情防控一线深入挖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对拟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性,确保推荐人选在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中发挥榜样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3.注重总结,加大宣传。各学院团委把此次评选表扬工作,作为共青团组织践行“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重要要求的生动实践,要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努力营造各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疫情防控主战场迎难而上、奋力拼搏的良好氛围。

 

附件:1.疫情防控先进青年集体申报表

            2.疫情防控先进青年个人申报表

            3.事迹材料要求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