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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长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第十四期学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25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长江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办法》精神,在我校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加强长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以下简称“青马班”)的组织建设,培养一批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学校党委同意,学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合启动“青马班”第十四期学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表现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品学兼优,培养潜力大;

3.艰苦朴素,吃苦耐劳,思想作风好;

4.在青年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

5.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6.以本科二年级学生(五年制本科则为大三学生)、研究生一二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的优秀学生也可推荐。

二、遴选方式

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各学院党委共同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方式和步骤进行:

1.学院推荐(9月25日—9月30日)。各学院严格对照人选条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院内遴选。本科生,每学院至少推荐8名人选(武汉校区每学院至少推荐10人);研究生,每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推荐人选须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

2.考试遴选(10月8—10月10日)。集中组织笔试、面试,结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3.组织考察(10月11—10月12日)。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成立考察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考察遴选,荆州校区择优拟定80名左右培养对象,武汉校区择优拟定30名左右培养对象。

4.学校审定(10月15日)。拟定人选报学校党委审定后,正式列为青马班培养对象。

三、培养与管理

培养形式。主要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进行,围绕“有理想 有本领 有担当”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培养周期一年。

学员管理。实施量化考核机制,每月根据学员参与理论、实践课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学院反馈。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或劝退。培养期间因故无法继续学习者,需学院党委出具相关材料。因主观原因中途退出者不得作为入党推优对象,不得参加团学系统相关评优表彰。

学员结业。实行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的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并经所在学院同学代表评议合格方可结业。因特殊情况未修满学分的,经审批可延期。学员在学习期间违纪违法并受到纪律处分的,不得结业。

跟踪培养。校院联合培养,学员结业后,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朋辈教育,锻造优秀品格;作为入党推优对象,提升政治素质;优秀学员作为校、院团学学生组织、学工助理(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学院青马小组负责人等学生骨干培养,增强工作锤炼。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办好“青马班”,是学校党委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扎实做好学员遴选、推荐、培养工作。

2.广泛宣传。各学院要着力提升学员遴选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通过学院媒体、宣传平台发布、学院团委摸排、第十三期优秀学员专题宣讲等方式,动员学生积极报名。

3.严格标准。人选推荐是办好“青马班”的前提和关键, 要坚持以德为先、综合考量、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突出人选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充分征求学生本人及家长的意愿。

4.材料提交。各学院团委须于9月30日上午10:00前,将学员推荐表(附件1)(附教学办出具的成绩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校团委组织部(204室),武汉校区报武汉校区团工委,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dxtwzzb@163.com

联系人:张娟 王小祎 0716-8060218

 

附件:1.长江大学“青马班”第十四期学员推荐表

2.长江大学“青马班”第十四期学员推荐汇总表

长江大学党委组织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