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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遴选校团委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干)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03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全校学生: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发挥团组织引领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增强学生干部的社会工作能力,培育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形成一支专挂兼相结合、充满生机活力、素质优良的团学干部队伍,经校团委研究,拟选聘5名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长江大学在校学生

    二、岗位职数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2名(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

校团委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干)3名(2018、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

三、遴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素养好,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集体感、大局观、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青年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4.品学兼优,有担任团学组织、班级学生干部经历,能够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5.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成绩优良。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学院推荐报名和自主报名两种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学院团委、学生组织择优推荐或学生本人自主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019年9月6日17:00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学院教学办出具的成绩单等)报至校团委组织部(204办公室)或武汉校区团工委,电子版发送至cjdxtwzzb@163.com。申报者报名后可加入遴选工作QQ群(群号:221066560),相关遴选安排将通过此群发布。

(二)资格审查

校团委依据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五)确定拟任用人选

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校团委按照综合成绩对人选进行排序,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

(六)任前公示

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七)任职

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并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三个月,任期一年(含试用期)。

五、相关说明

1.《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学生副书记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

2.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鼓励和推荐优秀学生报名。

附件:校团委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干)报名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