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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遴选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20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全校学生: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长江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发挥团组织引领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建设一支充满生机活力、素质优良的团学干部队伍,增强学生干部的社会工作能力,培育学生骨干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经校团委研究,决定选聘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长江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二、岗位职数

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坚定。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素养好,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集体感、大局观、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青年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4.品学兼优,有担任团学组织、班级学生干部经历,能够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5.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绩点2.5以上。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学院推荐报名和自主报名两种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学院团委、学生会择优推荐或学生本人自主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9年5月25日10:00前将报名表及将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学院教学办出具的成绩单等)报至校团委组织部(204办公室)(西校区报至3教415,武汉校区报至武汉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工委处)。电子版发送至cjdxtwzzb@163.com。申报者报名后可加入遴选工作QQ群(群号:419022361),相关遴选环节时间安排将通过此群发布。

(二)资格审查

校团委依据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分为无领导小组讨论及答辩两个环节,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答辩环节,面试人员首先进行述职,简要陈述对岗位的认识与未来工作的设想,并回答评委提问。

(五)确定拟任用人选

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校团委按照综合成绩对人选进行排序,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

(六)任前公示

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七)任职

公示结束后,校团委下文并履行相关组织任用手续。


附件:1.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遴选岗位及人数一览表

      2. 长江大学2019年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报名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