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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江大学第十三届(2019)“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0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全校学生:

奋进新时代,学习创一流。为了引领青年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全面发展个性特长,争做情操高尚、身心健康、学业优秀、特长鲜明的新时代大学生。经研究,决定开展长江大学第十三届(2019)“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类别

1.对象:长江大学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2.类别:学习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学干之星、传媒之星、向上向善之星、自强之星、口才之星、体育之星、美术之星、舞台表演之星、文学创作之星共计12大类。

3.不在12类之列,但在某一方面特长鲜明并有特别突出事迹的同学,可申报或被推荐参加评选,经评审认定,可被授予相应的长大之星称号。

二、工作程序

1.活动宣传和氛围营造(3月20日至3月22日)

2.个人申报和材料递交(3月20日至3月25日)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个人可自行申报或由学校相关单位推荐参选,申报者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25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分别递交至团委208室(荆州)、武汉校区团工委(武汉校区);电子档材料集中打包后发送至cjdxtw@163.com。

3.申报者自我展示(3月20日至4月1日)

申报者通过QQ空间对本人进行展示。

4.资格审核及材料初选(3月25日至4月1日)

申报者本人带材料原件等相关证明参与积分制审核,由此确定120%—150%候选人名单。

5.专家评审及复选(3月25日至4月1日)

组织长大之星候选人进行专家评审答辩,确定长大之星走访名单,并按200%推荐十佳之星候选人。

6.走访(4月1日至4月5日)

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到候选人学院、寝室、班级进行走访和调查,了解申报者实际情况。

7.公示(4月6日至4月14日)

在校团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对拟作为十三届“万人创百星”活动中的长大之星予以公示。

8.“十佳之星”申报与答辩(4月15日至4月20日)

凡成功申报长大之星者皆可申报“十佳之星”,并通过校团委组织面试、答辩,确定“十佳之星”人选,并予以公示。

9.长大之星示范系列活动

(1)在校园网、长江大学报、青春长大网及各种新媒体上展示长大之星事迹,通过朋辈引领示范,为广大同学树立学习榜样。

(2)组织开展长大之星励志成才报告会、长大之星海外游学、长大之星“星连心”结对帮扶活动等,发挥长大之星的示范作用,引领和激励广大同学学习先进、立志成才。

三、有关说明

1.组委会学院负责人QQ群:727166484,申报者QQ群:727097969。

2.研究生申报程序与本科生相同。

3.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胡世先  王小祎  

联系电话:0716—8060849

E-mail:cjdxtw@163.com


附件:1.长江大学第十三届(2019)“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评价条件及说明

      2.长江大学第十三届(2019)“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个人申报材料范本

      3.长江大学第十三届(2019)“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学院审查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