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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江大学2026-2027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及注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9-04 点击量:

各学生社团:

为营造社团文化氛围,发挥社团培养学生兴趣,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的育人功能,加强我校社团的规范化建设,落实《长江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学生社团的传承与发展,现将2026-2027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及注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工作

(一)年审对象

上一学年度已登记注册的在册学生社团。

(二)年审内容

上一年度学生社团章程执行、活动开展、财务管理、成员管理及指导教师配备等情况。

)年审材料

年审所需材料即为社团续注册材料,提交《长江大学学生社团注册表》(附件1)、《长江大学社团组织机构成员信息表》(附件2)、《长江大学学生社团基础信息统计表》(附件3);注册表须如实填报上一学年度社团活动、财务状况、获奖及媒体报道等情况。

(四)年审时间

料报送时限为 2026 9 4 日至 9 12 1700。材料报送载体、格式、提交地点及邮箱等具体要求详见本通知第二部分注册工作第(四)1 条材料提交相关规定。

(五)年审结果

长江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评议并报校团委审定:年审考核达标的,准予继续注册;暂缓注册的,限期整改,整改验收通过后注册;整改无效或年审不合格的,予以注销。

二、注册工作

(一)注册对象

包括以下三类:1.通过年审的在册学生社团;2.新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3.试运行期满申请转正的学生社团。

(二)注册条件

1.学生社团应当有1个固定的指导单位和1名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原则上为指导教师所在单位,指导教师应当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校团委一般不担任学生社团的指导单位,校团委工作人员一般不担任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

2.学生社团注册成员不能低于20人。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我校正式注册、具有学籍的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港澳台学生及非中国籍学生加入学生社团的,应当先报国际教育学院审批。

3.学生社团注册应提供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新注册社团将进行为期一学年的社团考核,详细要求见《长江大学2026-2027学年新注册社团要求》(附件5)。

4.学生社团中,凡是有共青团员3人以上(含3人)的,需成立相应社团团支部(原则上社团主要负责人和团支书需分别由两人担任),院级社团报所在学院团委批准,校级社团报校团委批准。

(三)注册要求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或不予继续注册登记。其中,上一年度已暂缓注册且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注销:

1.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2.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20人的;

3.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4.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5.在同一校区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6.涉及宗教文化的;

7.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

8.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9.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10.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11.其他不宜批准成立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的;

12.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四)注册流程与材料

1.材料提交(202694日至912日)

1)续注册社团: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3

2)新申请成立社团: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及《xx社团章程》,并参加答辩;

3)试运行期社团: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3,并参加答辩。

各协会于9 1217: 00 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至对应校区。电子档统一整合为压缩包,命名规则如下:续注册社团为“xx 社团 2026-2027 学年注册材料”,新申请成立社团为“xx 社团申报材料”,试运行期社团为“xx 社团试运行转正注册材料”。具体提交地点及各校区联系邮箱详见本通知第四部分联系方式

2.答辩(2026913日至919日)

新申请成立社团及试运行期社团参加答辩,答辩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评分细则见附件6

3.资格审核(2026913日至919日)

材料提交后,长江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按相关要求审核注册材料,并联系材料不全或审核不通过的协会补交材料,并将审核结果报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审核。

4.注册通过协会名单公示(2026920日至922日)

最终审核结果将形成名单,于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官网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所在校区社联负责人。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以后续通知为准。

三、相关说明

1.未经批准成立、未按时登记注册的学生群体,不得冠以长江大学”“长大”“Yangtze University”“YU等字样及校徽、校训等代表长江大学的标识,也不得以长江大学学生社团的名义发布信息或开展活动,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取缔并发布声明。若假冒学校或学生社团的名义或未经批准私自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由学校保卫处、学工部和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劝止和批评教育;劝止无效或已产生恶劣影响的,由学工部对参与学生按校纪校规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所有纸质版材料,荆州校区交至团委101社联办公室,武汉校区交至校内三栋校级组织连廊社联办公室。

3.请各社团及时提交材料,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注册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东校区:

联系人:陈湘菊 唐梦欣

联系方式:18064254295

邮箱:cjdxdxsstlhh2025@163.com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团委 101 社联办公室

西校区:

联系人:王永棋

联系方式:17762488026

邮箱:3534855265@qq.com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团委 101 社联办公室

武汉校区:

联系人:罗妹丽 刘钊玮

联系方式:13697927162

邮箱:wherke2025@163.com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校内三栋校级组织连廊社联办公室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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