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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15 点击量:

各学生社团:

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江大学全体注册学生社团(以长江大学2024-2025学年度学生社团注册名单为准)

二、评选类别

(一)社团类

1. 十佳社团

2. 活力社团

(二)个人类

1. 社团优秀负责人

2. 活力社团积极分子

3. 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

1. 申报要求及材料:参见附件1《长江大学2024-2025学年度学生社团评优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

2. 材料提交(2025514日至518日)

1)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以社团为单位于202551817: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以“XX社团-XX校区-2025评优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1034660229@qq.com,纸质版申报材料正反打印,图片证明材料排版至一张A4纸正反打印,并交至社团注册校区相应办公室:

东校区:校团委101

西校区:学生宿舍一栋105

武汉校区:3号楼116社联办公室

2)未以社团为单位提交的、未经社团指导单位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分社不可单独申报。

(二)材料审核(2025519日至521日)

1. 审核:社团指导单位对各社团申报情况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各社团日常“活力积分”(参见附件4《长江大学“活力社团评比”办法(试行)》中累计积分为准,累计时间截至2025514日)汇总;

2.“活力社团”根据社团日常“活力积分”和社团建设情况综合考量;“十佳社团”从“活力社团”中产生;“社团优秀负责人” 从“十佳社团”负责人中产生;“活力社团积极分子”从“活力社团”中产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从“十佳社团”指导老师中产生。

(三)最终名单公示(2025522日至524日)

最终审核结果将形成名单,于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官网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所在校区社联负责人。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其他说明

1. 已获评的社团或个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撤销其荣誉,收回其证书:

1) 弄虚作假、伪造、虚构或利用虚假材料申报的;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校纪校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因个人不当行为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

3) 有其他严重有损于荣誉行为的。

2.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荆州校区:桂老师 0716-8060573

武汉校区:荆老师 027—69111067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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