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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江大学第十九届(2025)“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05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全校学生:

逐梦新时代,青春铸辉煌。为深入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团结凝聚青年力量,引领青年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全面发展个性特长,争做情操高尚、身心健康、学业优秀、特长鲜明的新时代大学生。经研究,决定开展长江大学第十九届(2025)“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类别

1.对象:长江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类别:学习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学干之星、传媒之星、向上向善之星、自强之星、口才之星、体育之星、美术之星、舞台表演之星、文学创作之星,共计12大类。

3.不在12类之列,但在某一方面特长鲜明并有特别突出事迹的学生,可申报或被推荐参加评选,经评审认定,可被授予相应的“长大之星”称号。

二、工作程序

1.活动宣传(35日起)

校团委成立组委会评审小组,校团委及各学院团委,通过主题网页、新媒体等渠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学院团委邀请、组织往届明星宣讲,积极营造活动氛围。

2.申报和材料递交(35日至311日)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个人可自行申报或由学院、学校相关单位推荐参选。各学院成立“万人创百星”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开展院内初选工作,按照学院学生总人数的5‰推报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

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31117:00前分别递交至团委202办公室(荆州校区)、武汉校区团工委(武汉校区);电子档材料集中打包后发送至邮箱:cjdxstb@163.com

3.资格审核(311日至317日)

申报者本人携带材料原件等相关证明参与积分制审核,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者材料与积分进行复核认定,确定复选名单。

4.复选及走访(318日至324日)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复选,组委会根据复选人综合评分确定“长大之星”候选人名单。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到候选人学院、寝室、班级进行走访和调查,了解申报者实际情况,并按200%的比例推荐十佳之星候选人。

5.公示(325日至329日)

在校团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对拟作为第十九届“万人创百星”活动中的“长大之星”予以公示。

6.“十佳之星”答辩(330日-48日)

组委会根据推荐人员名单组织“十佳之星”候选人开展答辩,确定“十佳之星”人选,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及发布。

7.“长大之星”示范系列活动

1)在校园网、青春长大网及各种新媒体上展示“长大之星”事迹,通过朋辈引领示范,为广大同学树立学习榜样。

2)组织开展“长大之星”励志成才报告会、“长大之星”海外游学、往届校园明星采访报道等,发挥“长大之星”的示范作用,引领和激励广大同学学习先进、立志成才。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是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推选方案,切实加强指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要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对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大学生学习身边成功榜样。

3.加强引导,严格把关。“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作为年度团学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各学院团委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学生典型推荐上来。

四、有关说明

1.各学院负责人QQ群:755085031,申报者QQ群:1026846464

2.研究生申报程序与本科生相同。

3.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716-8060573(荆州校区)

027-69111067(武汉校区)


附件:

1.长江大学第十九届(2025)“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评价条件及说明

2.长江大学第十九届(2025)“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个人申报材料范本

3.长江大学第十九届(2025)“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学院审查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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