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及湖北省相关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长江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办法》精神,在我校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一批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学校党委同意,学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联合启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以下简称“青马班”)第十九期学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2.品学兼优,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工作实绩突出;
3.艰苦朴素,吃苦耐劳,思想作风好;
4.在学生群体中认可度高,有一定影响力;
5.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6.以本科二年级学生(五年制本科则为大三学生)为主体,其他年级的优秀学生也可推荐。
二、遴选方式
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和各学院党委共同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方式和步骤进行:
1.宣传动员(10月7—13日)。校团委组建青马宣讲团,深入各学院开展以“‘青马’心向党 阔步新征程”为主题的宣讲活动,介绍青马班文化,分享青马班学员成长经历。学院团委联合校团委安排的宣讲团人员,统筹开展宣传动员活动。
2.学院推荐(10月10—16日)。各学院严格对照人选条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院内遴选,每学院推荐8-10名人选(经管、教体、武汉校区所在学院推荐12-17名),推荐人选须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
3.考试遴选(10月17—19日)。集中组织笔试、面试,结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10月20—21日)。考察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考察,择优拟定150名左右培养对象。
5.学校审定(10月23日前)。拟定人选报学校党委审定后,正式列为青马班培养对象。
三、培养与管理
培养形式。主要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进行,围绕“有理想 有本领 有担当”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集中培养周期一年,集中实践周期一年。
学员管理。集中培养阶段,实施量化考核机制,每月根据学员参与理论、实践课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或劝退。集中实践阶段,学员完成集中培养后,培养对象从就业创业组、科技创新组、基层建功组、艺术创意组四个岗位类别中,选择一项开展实践锻炼培养。集中培养和集中实践期间采取“红线淘汰”和“末位淘汰”机制,结果向学院反馈。
学员结业。实行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的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中培养和集中实践任务,并经同学代表评议合格方可结业。因特殊情况未修满学分的,经审批可延期。学员在学习期间违纪违法并受到纪律处分的,不得结业。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办好“青马班”,是学校党委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扎实做好学员遴选、推荐、培养工作。
2.广泛宣传。各学院要着力提升学员遴选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通过学院媒体平台发布、往届优秀学员专题宣讲、学院团委摸排等方式,动员优秀学生积极报名。
3.严格标准。人选推荐是办好“青马班”的前提和关键,要坚持以德为先、综合考量、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突出人选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充分征求学生本人的意愿。
4.材料提交。各学院团委于10月16日下午17:00前,将学员推荐表(附件1)(附教学办出具的成绩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校团委208室(武汉校区团工委),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dxtwzzb@163.com。
联 系 人:余洋波 荆 鑫
联系方式:0716-8060849 027-69111067
附件:1.长江大学“青马班”第十九期学员推荐表
2.长江大学“青马班”第十九期学员推荐汇总表
长江大学党委组织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