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11 点击量:

各学生社团:

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江大学全体注册学生社团(以长江大学2023-2024学年度学生社团注册名单为准)

二、评选类别

(一)社团类

1. 十佳社团

2. 活力社团

(二)个人类

1. 社团优秀负责人

2. 活力社团积极分子

3. 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三)活动类

年度精品活动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

1. 申报要求及材料:参见附件1《长江大学2023-2024学年度学生社团评优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

2. 材料提交:

(1)各类别电子版申报材料以“XX社团-XX类别申报材料”命名,打包;纸质版申报材料正反打印,图片证明材料排版至一张A4纸正反打印;

(2)所有申报材料及答辩PPT,以社团为单位于2024年5月16日17:00前提交,电子档材料以“XX社团-2024评优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402310339@qq.com,纸质档材料交至社团注册校区相应办公室:

东校区:校团委101

西校区:学生宿舍一栋105

武汉校区:3号楼116社联办公室

(3)未以社团为单位提交的、未经社团指导单位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分社不可单独申报。

(二)审核及答辩

 1. 审核:社团指导单位对各社团申报情况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各社团日常“活力积分”(以《长江大学活力社团评比表》中累计积分为准,累计时间截至2024年5月11日)汇总;

 2. 答辩:

(1)申报社团类、活动类奖项采取PPT答辩形式,PPT汇报3分钟,评委提问1分钟;

(2)申报个人类奖项采取个人答辩形式,个人汇报2分钟,评委提问1分钟;

 3.“活力社团”根据社团日常“活力积分”、社团建设情况和答辩情况综合考量;“十佳社团”从“活力社团”中产生;“活力社团积极分子”从“活力社团”中产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从“十佳社团”指导老师中产生。

(三)其他说明

1. 各社团指定一名负责人进入QQ 群:779618740 (2023-2024社团评优工作群);

2. 已获评的社团或个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撤销其荣誉,收回其证书:

(1) 弄虚作假、伪造、虚构或利用虚假材料申报的;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校纪校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因个人不当行为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

(3) 有其他严重有损于荣誉行为的。

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荆州校区:杜老师 0716-8060573

武汉校区:荆老师 027—69111067


附件:

1. 长江大学2023-2024学年度学生社团评优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

2. 长江大学2023-2024学年度学生社团“活力社团”申报表

3. 长江大学第2023-2024学年度学生社团优秀个人申报表

4. 长江大学2023-2024学年度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申报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