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
为深入贯彻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精神,持续推进在校大学生高质量见习实践。现将我校2024年大学生高质量见习实践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高质量见习实践,引导更多在校大学生树立积极就业观择业观,进一步提升学生社会化能力,推动形成服务在校大学生高质量见习实践长效工作机制,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二、工作内容
1.各学院(部)可根据专业特性,结合“三下乡”“返家乡”活动,组织学生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高质量发展园区、企业开展见习实践。
2.结合《关于实施2024年湖北大学生“青春在沃•学见计划”的通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青春在沃•学见计划”活动。
3.根据学生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各类见习实践活动。
三、工作要求
1.8月31日前,各学院(部)参与见习实践学生数原则上不少于学院在籍学生(不含硕士生、博士生)总数的10%。其中,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在校大学生应列为重点服务对象。
2.对参与高质量见习实践的学生,学院应安排指导老师,抓好学生实践过程指导和管理。
3.各学院要加强工作统筹,大力整合资源,充分挖掘见习实践岗位。
4.做好宣传引导,广泛组织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加见习实践。
5.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外出实践应统一购买保险,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附件:关于实施2024年湖北大学生“青春在沃·学见计划”的通知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