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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换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7 点击量:

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健全学生社团组织架构,推进学生社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根据《长江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2] 127号)及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岗位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社长、团长等)、临时团支部书记

二、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养过硬、热爱祖国,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诚信守法、奉献意识突出;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

3.原则上社团负责人和临时团支部书记需由两人分别担任,要求临时团支部书记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志愿公益类社团的负责人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4.熟悉业务工作,广泛团结青年,组织管理能力突出,有至少一年及以上担任学生社团干部经历;

5.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集体感、大局观,勇于承担责任,乐于助人,有较强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6.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不属于按规定被注销的学生团体中的原负责人和主要学生干部。

三、换届流程

(一)提名推荐

由学生社团民主推荐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至少3人,临时团支部书记候选人至少2人,并报社团指导教师指导、社团指导单位同意。

(二)公开选举

学生社团在换届前将《长江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附件1)交至相应校区指定办公室,并根据《长江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任社团负责人、临时团支部书记,大会到会人数需超过社团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会上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临时团支部书记候选人进行竞选答辩,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各学生社团需在6月20日前完成选举。

(三)考察公示

学生社团将选举结果报校团委进行公示。选举产生的学生社团负责人需公示至少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生社团或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反映。

各学生社团需在6月20日17:00前填写《长江大学学生社团换届信息登记表》(附件2)、《长江大学2023-2024学年社团负责人/临时团支书信息表》(附件3),并将纸质版交至相应校区指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4159738@qq.com(电子版材料要求连同附件1一起打包,统一命名为“xx协会+换届材料”后发送)。

(四)审核批准(6月23日-6月26日)

公示期满,校团委对各社团换届情况进行审核备案。

四、其他说明

1.各学生社团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换届工作,未按要求进行换届的学生社团,将被暂缓注册或延迟注册;

2.学生社团副会长(或副社长、副团长等)、临时团支部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遴选产生,具体要求参照上述任职要求,其中临时团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3.联系方式

东校区:团委101社联办公室 电话:0716-8060573

西校区:3教404社联办公室

武汉校区:社联办公室


附件:

1.长江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

2.长江大学学生社团换届信息登记表

3.长江大学2023-2024学年社团负责人/临时团支书信息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