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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江大学第十七届(2023)“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29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全校学生:

献礼新时代,奋斗筑青春。为深入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团结凝聚青年力量,引领青年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全面发展个性特长,争做情操高尚、身心健康、学业优秀、特长鲜明的新时代大学生。经研究,决定开展长江大学第十七届(2023)“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类别

1.对象:长江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类别:学习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学干之星、传媒之星、向上向善之星、自强之星、口才之星、体育之星、美术之星、舞台表演之星、文学创作之星,共计12大类。

3.不在12类之列,但在某一方面特长鲜明并有特别突出事迹的学生,可申报或被推荐参加评选,经评审认定,可被授予相应的长大之星称号。

二、工作程序

1.活动宣传(11月28日至12月2日)

校团委及各学院团委,通过主题网页、新媒体等渠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学院团委邀请、组织往届明星宣讲,积极营造活动氛围。

2.个人申报和材料递交(12月2日至12月9日)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个人可自行申报或由学校相关单位推荐参选,申报者通过QQ空间、学院学生会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对本人进行展示。

申报者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9日17:00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分别递交至团委 202 办公室(荆州校区)、武汉校区团工委(武汉校区);电子档材料集中打包后发送至邮箱:cjdxstb@163.com。

3.资格审核及初选(12月10日至12月15日)

申报者本人携带材料原件等相关证明参与积分制审核,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者材料与积分进行复核认定,按照120%—150%确定候选人名单。

4.复选及走访(12月16日至12月31日)

组织长大之星候选人进行专家评审答辩,确定长大之星走访名单。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到候选人学院、寝室、班级进行走访和调查,了解申报者实际情况,并按200%推荐十佳之星候选人。

5.公示(2023年1月1至1月8日)

在校团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对拟作为十届“万人创百星”活动中的长大之星予以公示。

6.“十佳之星”申报与答辩(2023年2月-3月)

凡成功申报长大之星者皆可申报“十佳之星”,并通过校团委组织面试、答辩,确定“十佳之星”人选,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及发布。

7.长大之星示范系列活动

(1)在校园网、青春长大网及各种新媒体上展示长大之星事迹,通过朋辈引领示范,为广大同学树立学习榜样。

(2)组织开展长大之星励志成才报告会、长大之星海外游学、往届校园明星采访报道等,发挥长大之星的示范作用,引领和激励广大同学学习先进、立志成才。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是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推选方案,切实加强指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要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对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大学生学习身边成功榜样。

3.加强引导,严格把关。各学院团委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学生典型推荐上来。

四、有关说明

1.组委会学院负责人QQ群:609973239,申报者QQ群:775073897。

2.研究生申报程序与本科生相同。

3.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16-8060573(荆州校区)027-69111067(武汉校区)


附件:

1.长江大学第十七届(2023)“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评价条件及说明

2.长江大学第十七届(2023)“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个人申报材料范本

3.长江大学第十七届(2023)“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学院审查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