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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11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我校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安排,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至9月

二、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

三、奖励设置

此次“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共设以下5个类别: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

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其中获评“中国大学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同步获得1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员,将同步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仅获评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人员不发放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学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团委严格对照标准,按照班级(团支部)、院(系)逐级推报程序要求,全面发动、广泛覆盖,深入各本科、硕士团支部,挖掘发现青年典型,按申报标准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2.各学院团委以此工作契机,挖掘培育一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年典型,对推荐人选做好跟踪培养,线上线下宣讲身边的青年榜样故事,真正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

3.各学院团委需于5月21日前将《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习成绩单(由教务部门反馈、盖章扫描件)、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推荐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行提交社区推荐证明(社区居委会盖章)等所有材料以“XX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申报材料”命名打包报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cjdxtwzzb@163.com,同时将纸质版报送至团委204办公室和武汉校区团工委。

联 系 人:张鑫  王仲玥  陈兴旺

联系电话:0716-8060849  027-69111067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