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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6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高校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引导青年学生走进社会基层,积极参与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校学生。

二、目标要求

全面建立和巩固校地共建、组织结对的机制;各学院组织不少于30%的团支部参与社区实践。

三、方式方法

基层团支部可利用在校课余时间、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向城乡社区、青年之家报到。服务地点可以是已经建立联系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服务地,也可以是我校第二课堂教育实践示范基地。

区分在校期间和寒暑假两个时间段分别组织。

1.在校期间:以日常报到为主,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本学院团支部向结对城乡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报到,采取校地共建、团员报到、骨干兼职等方式,参与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2.寒暑假期:以“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托,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兼职锻炼等社会实践。

四、实践内容

1.参与社区治理。围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困难救助等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问题出计献策,开展针对性服务。

2.开展课后服务。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等内容,以志愿服务为基本方式,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等为阵地依托,常态化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3.组织社会调查。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

4.开展文体活动。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律、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以书法、绘画、歌曲、舞蹈、话剧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促进基层团建。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

6.兼任职务。综合服务事项、时长频次、工作成效和群众反映等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团员可推荐兼任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副书记、委员或团建指导员、青年干事等职务,进行重点联系培养。

五、推进步骤

1.组织结对(已完成)。由校团委统筹安排,各学院与有需求、有条件的社区结对共建(各学院对接社区名单见附件1)。学院与社区结对后,组织本学院团支部到社区开展实践活动。学校鼓励各学院在此基础上,自行开拓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社区实践活动。各学院与社区结对共建可以“一对一”,也可以“一对多”,各学院团支部与社区结对报到原则上“一对一”。

2.社区对接(5月12日前完成)。各学院与结对社区共同交流研讨、摸排需求,形成项目清单,常态化报到的项目周期原则上在3个月以上,做到需求项目化、项目岗位化。同时,学院根据摸排的岗位需求,组织学生团支部对接岗位、开展服务。

3.社区服务(5月—12月)。各学院按照计划,组织学生开展社区实践。

4.经验总结(11月30日前完成)。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发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总结材料报送校团委。

5.认证评价(12月31日前完成)。大学生参加社区实践计划情况将作为参评各项团内荣誉、推优入党和骨干选育的重要参考,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符合志愿服务标准的工作计入志愿服务时长;兼任基层团组织职务等团内激励内容记入“智慧团建”系统。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将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作为促进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的有力抓手,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实施方案,多渠道整合社会化工作资源,统筹协调,为项目实施提供培训、食宿、交通、阵地等保障,促进服务项目长期、稳定、创新开展。

2.守住安全底线。各学院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鼓励为报到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各学院要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做好安全教育和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

3.强化宣传引导。各学院要加强有效宣传,及时了解掌握社区实践进展情况,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对实践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并定期向校团委报送文字、照片、视频等材料。

4.建立激励机制。各学院要在第二课堂系统及时发布相关活动,可以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激励机制办法,对完成报到工作的大学生给予,例如,社会实践认定,颁发荣誉证书等激励表彰。同时,积极挖掘活动中优秀经验与好的做法,做好典型选树工作,进一步提升育人实效。

5.严格过程管理。各学院建立社区实践计划工作台账,于2023年6月7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台账(附件2),于11月30日前报送2023年度总结材料及工作台账。材料纸质版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部(2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cjdxshsjb@163.com。

附件:1.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各学院对接社区名单

   2.学院团支部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台账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