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赛事安排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以上,创业计划竞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基本内容
创业计划书一般包括:摘要,创业组织及计划概述,可行性分析报告、产品介绍,市场分析,公司组织与管理设计、公司经营规划与设计、财务分析,资本需求、融资方案和回报、风险及其防范以及相关附件资料等。
2.项目来源
参赛者所提出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可以是竞赛者参与的发明创造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也可以是一项可能实现开发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为了使广大参赛者能够尽快地选定项目,积极投入到分析研究中,所需项目可从以下渠道获得:
(1)全国和湖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我校获奖作品、国家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我校立项作品;
(2)“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作品;
(3)有我校特色的科技及产品资料;
(4)学生参与的研究课题;
(5)校外经授权可利用的科技成果、专利或新产品;
(6)学生自行开发的技术或产品以及服务创意等。
3.项目申报材料为项目申报表、创业计划书等。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此外,(1)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2)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3)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组队。自由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团队,人数一般为7~10人。一般要有市场营销、管理、财务、法律、技术等方面的人才,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2.选项。选择具有市场前景的服务项目或产品。鼓励选择学生自己的专利或创意,所提出的服务项目或产品可以是参赛者的新发明创造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或服务。
3.调研。就所提出的服务项目或产品开展广泛的市场调查和深入研究。
4.成文。参赛小组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书,内容包括概要、公司描述、产品与服务、市场分析、竞争分析、营销策略及销售、财务分析、附录等部分。
5.提交。
五、日程安排
1.作品申报:2023年9月15日前,各参赛队在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按要求进行作品申报;
2.学院初评:2023年9月22日前,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评,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参赛作品信息,并择优推荐5个作品参加学部复评;
3.学部复评:2023年9月29日前,以学部为单位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作品进行复评,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校赛;
4.学校初赛:2023年10月10日前,团委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5.作品完善:2023年10月30日前,在指导老师指导下针对性修改和完善;
6.学校复赛:2023年11月10日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作品,团委组织复赛,确定参加学校决赛的作品;
7.学校决赛:2023年12月初,团委组织专家对入围决赛的参赛作品进行现场评审,最终确定校赛获奖作品及参加湖北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优秀作品;
8.作品精修:2024年4月前,进一步精修作品,为参加省赛做好准备;
9.省级竞赛:2024年4月中旬,提交省赛作品;
10.国家竞赛:湖北省择优推报获奖作品参加国赛,6月初提交作品,11月进行决赛。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本次活动对于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本次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发动教师、学生积极参与。各学院参赛人数不低于学院总人数15%,指导教师人数不低于学院专任教师的15%,参赛项目数不低于学院总人数1.5%。按要求足额申报有效参赛作品是2023年学院共青团常规考核指标之一。
2.各学院要组建专家库,成立学院“青创团”,并向全院学生公布,便于参赛团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邀请指导老师。
3.各学院要对个别参赛项目进行重点扶持,配备得力指导老师,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项目给予一定资助,获得高水平奖项的团队依据《长江大学重大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4.各学院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5.参赛作品产权应归属申报者所有,知识产权须明晰,无权属纠纷。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学校无关。
6.请各团队确定好申报作者排序和指导老师,学校将根据申报时填写的登记表作为奖励依据。
七、材料提交
1.各学院将学生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创业计划书(项目运行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学院“青创团”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于2023年9月22日前报送校团委科创部。
2.汇总表需汇总全部申报作品信息,并将推荐参加校赛的5件作品按推荐排序列在汇总表前5项。
3.除推荐参加校赛的作品外,其余作品不需提交申报表和创业计划书纸质版。
4.每件作品文件名以“学院简称+负责人姓名+作品名称”命名。
5.作品提交地点:
纸质版交至:校团委207(荆州校区)、武汉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武汉校区)
联 系 人:刘冬冬
联系电话:0716-8060171
电子邮箱:1160547335@qq.com
附件:1.创业计划竞赛参赛评审要点
2.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3.申报项目汇总表
4.学院“青创团”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