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大学生观赏园艺创业创新基地的目的
1
.引导和支持学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增强大学生实践能力,以适应社会对人才竞争的需要,促进学院优良学风建设;
2
.为创业策划及参加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提供实践平台;
3
.促进师生互动,为学院学科(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建设发展以及教学改革与实践服务。
二、园艺园林学院大学生观赏园艺创业创新基地的活动内容
1
.围绕本院园艺系、园林系及各实验室、实践基地提供的科研方向或具体项目展开大学生科研工作;
2
.发表科研论文,为 “挑战杯 ”任务打好基础;
3
.组织阳光园艺创业团队成员种植园艺类植物,为科研及创业提供充足材料;
4
.组织阳光园艺创业团队成员研发、推销园艺产品。
三、园艺园林学院大学生观赏园艺创业创新基地的机构构成与成员情况
1
、基地在园艺园林学院盆景园挂牌,以学院盆景园、植物园、各实习基地、各实验室为依托,开展大学生创业及科技创新活动。
2
、成立基地指导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学院相关领导、系部负责人、部分科研骨干教师、相关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对学院大学生创业、科研方面给予指导;执行委员会由学院团总支组织学生参与,执行委员会中院团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3
、基地的运作模式是:组建学生创业创新团队,聘请专门的指导老师进行指导,利用学院现有教学资源,开展大学生科研和创业活动。
4
、基地的运行规模:基地拟招本科生
40—
80人,分成创业组与科研创新组两大组。
四、园艺园林学院大学生观赏园艺创业创新基地学生团队的建立办法
1
.由学院团总支负责组织学生申报,选拔优秀学生加入创业创新团队。
2
.学生申请加入创业创新团队的基本条件:
(
1)个人品德优良,有团队精神,有事业心,有责任心;
(
2)吃苦耐劳,做事认真细心,有科技创新意识;
(
3)严以律己,学习刻苦,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3
.选拔学生加入创业创新团队的程序:
(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园艺园林学院大学生观赏园艺创业创新基地成员申请表》和《园艺园林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表》,申请创新项目时,要求负责人提交一份书面论证报告。
(
2)班主任、指导老师推荐。
(
3)执行委员会负责邀请相关专家组织评审,确定基地成员名单。
(
4)学院建档。
五、园艺园林学院大学生观赏园艺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的检查与验收
1
.由院基地指导委员会对《园艺园林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表》进行评审,并具体负责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评审工作。
2
.校团委和园艺园林学院对已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六、长江大学大学生观赏园艺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制度
1
.参加科技创新的学生必须征得指导老师同意方能使用基地相关设备。
2
.参加科技创新的学生动用实验设备前必须认真学习实验设备使用方法及相关规定。
3
.参加科技创新的学生使用场所和设备必须服从指导老师或管理工作人员的指挥。
4
.参加科技创新的学生必须尊师敬长,虚心学习。
5
.参加科技创新的学生必须按质按量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6
.参加科技创新的学生必须遵守校、院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以参加科技创新为借口迟到、早退、缺课、晚归、外宿等违纪现象。特殊情况,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指导老师签字、辅导员批准。
七、基地定期学习交流制度
1
、例会时间:由指导教师或小组长牵头,每两周召开一次小组成员学习交流会。
2
、例会内容:讨论创新项目分工、进度;讨论重要事项。
3
、例会要求:基地成员不准无故缺席,每次学习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八、基地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与工作职责
1
、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学术造诣较高,有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对指导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具有比较高的热情和丰富的经验,有充足的时间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
2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指导学生从事有关的实践活动,帮助学生解决科技创新活动所需的相关条件,锻炼、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及创新能力,努力促使学生科技成果在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九、长江大学大学生观赏园艺创业创新基地成员管理
1
、学员管理实行淘汰制,对于工作不认真的,随时取消基地成员资格,另外,每学年对每位成员作一次综合考查,考查合格的可以继续参与基地工作,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
、基地工作安排:每年
6-7月份申请、审批、确定项目及成员,
10月份中期检查,第二年
4-5月份验收。
3
、成员必须按计划完成任务,按期上交、设计与总结报告。课题结束时需上交设计与总结报告,必要时组织答辩。
十、长江大学大学生观赏园艺创业创新基地奖惩制度
1
、奖励措施:
(
1)创业创新基地每年按学员总数的
10%组织评选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分子,由基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向学校力荐参加各类奖学金的评选活动。
(
2)参加有关竞赛获奖、发表论文、在创新基地活动积极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
3)创新基地为发表优秀科技论文的学员支付论文版面费,资助优秀论文作者参加有关的重要学术会议。
2
、惩罚措施:违反以下规定之一者,即作为自动退出处理。
(
1)集体活动期间,半学期内无故缺勤累计达两次或请假累计达四次;
(
2)出现考试不及格现象。
十一、长江大学大学生观赏园艺创业创新基地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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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学生科研启动经费由校团委资助,指导教师的报酬根据所指导学生产生科研成果情况由学院给予奖励。例如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发表了一篇科研论文,在年终考核时视同为该老师发表的论文给予奖励;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其科研或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奖励的,也视同老师获奖,奖励办法依据《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教职工奖酬金分配制度》。
2
、经费使用:学生科研启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成立经费管理小组,组长由团总支书记担任,负责一支笔审批,组员由基地成员中选出两名代表,负责经费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核实工作;学生用于科研的经费必须先经过严格预算,实际开支不得超过核定的预算指标;经费使用过程中超过
100元时必须先向团总支书记请示,经允许后才能开支;学生在报账时必须在发票单上至少有
2人签名证明。
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
二〇〇七 年 五月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