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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长江大学女子学院第十二期学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9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

为继续做好长江大学女子学院(以下简称“女子学院”)工作,培养一批适应社会、就业创业能力强、自立自强的女大学生,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期“女子学院”学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1.积极上进,身心健康的在校女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前50%,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以上(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其他学院职本班学生达到英语四级毕业分数要求;外国语学院大二学生对外语情况不做要求大三学生须过英语专业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

3.形象气质好,综合素质高,从事过学生干部工作、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者优先;

4.课余时间能充分满足女子学院课程及实践活动的安排者优先;

5.以本科二年级学生为主体,其他年级的优秀学生也可以推荐,要求培养潜力大,在青年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遴选方式

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由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各学院团委和女子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方式和步骤进行:

1.宣传动员〔10月7—13日〕 校团委组建女子学院宣讲团,深入各学院开展专题宣讲活动,介绍女子学院,分享学员成长经历。学院团委联合校团委安排的宣讲团人员,统筹开展宣传动员活动。

2.自主报名及学院推荐〔10月10日—10月16日〕。①自主报名,符合条件的在校女大学生填写报名表,并到所在学院团委报名。②学院推荐,各学院团委严格对照遴选条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遴选(各学院推报人数见附件1),推荐人选须经学院团委集体研究确定,并由学院团委书记在其报名表上签名。

3.考试遴选〔10月17日—19日〕。集中组织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确定考察人选。

4.学校审定〔10月23日前〕。考察人选报学校团委审定后,学校团委择优选拔80名左右培养对象,正式纳入培训计划。

注:(1)所有信息确保无误后,由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字;

  (2)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淘汰,并将造假情况通报给学院。

三、报名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纸质档学员报名表(附件2)及学员申请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10月16日17点前交至东校区校团委204;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dxtwzzb@163.com。  


联系人:张  鑫 李文静

联系方式:0716-8060849


   附件:

   1.长江大学女子学院第十二期学员各学院推报人数汇总表

2.长江大学女子学院第十二期学员报名表

3.长江大学女子学院第十二期学员申请汇总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