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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校级遴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5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全体学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组织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科创实践,结合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校级—省级—国家级”三级赛制,学校决定举办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国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高等院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规则

参赛作品必须是学生原创作品,可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完成,申报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每件作品参赛学生不超过8人,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

(一)个人作品申报

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二)集体作品申报

凡作者超过3人的作品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作品,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参赛机器人作品应当具有实际价值和应用前景,对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竞争力、助力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时间安排

(一)作品申报

各参赛队在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按要求进行作品申报,下载并填写《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校级评选作品申报书》,同时于10月7日前提交机器人作品的基本信息、实物图片及视频资料,详细说明技术创新点(尤其是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点)、应用价值和前景、成果转化可行性、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校级评审

由校团委组织专家对参赛机器人作品组织评审,并于10月13日前择优向全国大赛推报。

(三)现场终评

终评在山东省日照市举办,入围终评作品要进行现场布展并制作海报(规格另行要求)。终评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委员现场考察机器人作品并对作者进行提问,通过打分、合议方式确定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拟获奖作品。

四、奖项设置

参赛作品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经材料初评产生三等奖300个左右。入围终评环节200个左右,其中,特等奖作品约占20%,一等奖作品约占30%,二等奖作品约占50%。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对特等奖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予以表扬激励。

五、交流营活动

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系列特色活动包括交流分享、作品展示、合作洽谈等活动,提升各高校共青团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水平,激发更广大青少年投身机器人科技创新的兴趣热情,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高,不断扩大活动育人成效、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相关活动安排另行发布。

六、申报方式

申报人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相关附件打包后(以“院系+作品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于10月7日17:00前发送至校团委科创部邮箱。

联系人:刘冬冬

联系电话:0716-8060171

电子邮箱:3439324737@qq.com


附件: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作品申报书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