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遴选团属(指导)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23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全校学生: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发挥团组织引领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建设一支充满生机活力、素质优良的团学干部队伍,现启动团属(指导)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遴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对象

长江大学2021级、2022级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二、岗位职数

1.第二十届长江大学学生会部门负责人遴选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2.第二十届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门负责人遴选岗位及人数见附件2;

3.第十四届长青志愿者服务总队部门负责人遴选岗位及人数见附件3;

4.第七届青年传媒中心部门负责人遴选岗位及人数见附件4;

5.第十九届大学生艺术团部门负责人遴选岗位及人数见附件5。

三、遴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素养好,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集体感、大局观、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青年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4.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绩点2.5以上;

5.有担任团学组织、班级学生干部经历,能够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8.申报长青志愿者服务总队岗位的,要求已经注册志愿者,且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9.申报艺术团岗位的,需具有导演、文案、主持、声乐、舞蹈、朗诵、小品、相声、话剧、器乐、化妆、音响灯光控制等组织或表演能力,具备专业能力者优先。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有意向申报者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6),尽快加入遴选工作QQ群(群号:769742098),并按照群内通知,在8月27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学院教学办出具的成绩单等)电子版,按申报组织分别交至指定负责人处。

(二)资格审查

校团委将依据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

考核设置笔试与评委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参选人员综合素质以及与相关岗位的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环节中,面试人员进行简要自我介绍,陈述对岗位的认识与未来工作的设想,并回答评委提问。笔试与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任用人选

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开展组织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校团委酝酿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

(五)任前公示

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六)任职

公示结束后,校团委下文并履行相关组织聘用手续。

五、相关说明

1.申请人确保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2.提交电子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成绩单,统一命名为:“校区-组织-申报岗位-姓名”(如“东/西/武汉-学生会-综合事务部-张三”)。

人:张 陈兴旺

联系电话:0716-8060849

附件:

1.第二十届长江大学学生会部门负责人遴选岗位及人数;

2.第二十届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门负责人遴选岗位及人数;

3.第十四届长青志愿者服务总队部门负责人遴选岗位及人数;

4.第七届青年传媒中心部门负责人遴选岗位及人数;

5.第十九届大学生艺术团部门负责人遴选岗位及人数;

6.长江大学2023年团属(指导)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遴选报名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